
- 索 引 號: SM03510-1100-2024-00007
- 備注/文號: 永汛防指〔2024〕2號
- 發布機構: 永安市應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2-05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防指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據氣象部門預測,早春季(3~4月)氣溫偏高,降水偏多;雨季(5~6月)氣溫偏高,降水偏多,降水時空分布不均,較易出現洪澇災害;夏季(7~9月)氣溫偏高,降水偏少,≥35℃高溫日數偏多,極端最高氣溫偏高;秋季(10~11月)氣溫偏高,降水偏少,全年影響我市的臺風2~3個。2024年發生暴雨洪水和強臺風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各鄉鎮、街道和市防指成員單位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超前謀劃、精心部署,扎實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各項準備。為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健全防汛抗旱指揮責任體系。要全面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防指成員單位分工負責防汛工作的責任體系,及時調整防指組成單位和成員,制定年度工作要點,細化職責分工。嚴格按照“縣包鄉、鄉包村、村包戶”原則,逐級明確包保責任人、責任范圍、工作職責,推動防汛“最后一公里”工作落實落細落到位。要把預報預警、人員轉移避險責任落實作為重點,防止出現責任盲區。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在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水庫、堤防、易澇點、地質災害隱患點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防汛責任人,主動接受監督。
二、全面排查整治風險隱患。要提前謀劃開展汛前安全大檢查,對本行業領域的防汛責任、隊伍物資、工程設施、度汛安全等重點督導檢查,將查出的問題建立清單臺賬限期整改,汛前無法整治到位的應落實應急處置措施。其中,水利部門要排查水庫堤防閘壩、重要行洪河道、山洪災害危險區、在建水利工程;應急管理部門要排查尾礦庫、危化品生產存儲點、自然災害避災點;自然資源部門要排查地質災害隱患點和高風險區、高陡邊坡;住建、城管部門要排查工地塔吊、深基坑、簡易工棚、城市易澇點、市政公用設施、排水管網和地下空間;交通部門要排查碼頭、船只、水上作業和交通干道危險隱患點;文化旅游部門要排查涉水、臨崖、地處峽谷溝谷等地景區景點;其他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責要求開展汛前安全檢查工作。水利、自然資源等部門要對危險區域需轉移對象進行摸排,各鄉鎮、街道要在3月上旬前更新建檔立卡數據。
三、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體系。要構建以災害預警為先導的應急響應機制,防汛應急預案要明確將氣象、水利、水文、自然資源等部門發布的暴雨、臺風、強對流、洪水、山洪災害、氣象紅色預警信息、地質氣象風險等級等災害預警納入防汛應急響應的條件。針對當地洪澇干旱臺風特點,明確不同等級響應行動具體措施,完善監測預警、職責分工、轉移避險、組織動員、自救互救、信息報送等內容。尤其要針對群眾轉移避險方面明晰責任,明確掛包責任人、轉移對象、轉移時機、轉移路線、避險安置地點、轉移人員管理等。對轄區內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和地質災害、高陡邊坡等危險區域群眾,制定“一對一”落實應急情況下的轉移避險措施。在主汛期前,應完成山洪、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編制,以及城市超標準洪水防御預案、水庫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和應急搶險預案、抗旱預案、城市排水防澇等預案的修訂。鄉、村兩級要在3月底前完成本級預案修訂,重點完善先期處置、現場指揮、轉移避險、自救互救等內容。
四、強化應急處置建設。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積極向上爭取應急度汛、水毀修復、物資采購等所需資金。要加強防汛抗旱應急物資統籌,摸清編織袋、砂石料、救生衣、沖鋒舟、水泵、發電機等重點物資實際儲量,建立防汛物資儲備清單,及時做好報廢和補充更新工作。全面掌握轄區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分布、組成情況,確保突發災害能第一時間調度開展應急處置。要優化搶險救援隊伍體系,充分發揮好駐地部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和有關施工企業、社會化力量等各方面的作用。加強與駐地部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聯絡聯動,建立搶險救援隊伍預置和協同工作機制。要抓好專業性、技術性搶險隊伍建設,加強與轄區水利、住建、城管、交通、電力、通信等行業施工企業對接協調,組建落實工程搶險隊伍。各級各類搶險救援力量要加強自身能力建設,汛期強化值班備勤,做好隨時應急準備。
五、提高應急保障能力。一方面要開展防汛抗旱防臺風應急培訓,對防指總指揮、防指成員、防汛辦主任、業務骨干和基層防汛責任人進行業務知識培訓,確保主汛期前完成至少1次培訓工作。要緊扣防汛工作需求,加強法規預案學習,加強典型案例剖析,提升培訓質量。另一方面要結合本級預案和地區常遇災種,組織開展多部門協同應急處置的綜合演練,檢驗預案可操作性,磨合應急工作機制,有防汛任務的行業部門、單位主汛期前至少組織1次專項演練。鄉、村兩級要組織開展以轉移避險、自救互救為主的演練,提高基層應急組織能力和群眾防災避險意識。
六、強化防汛系統設備運維管理。要加快防汛應急綜合指揮平臺建設,完善縣、鄉應急綜合指揮平臺。要強化防汛抗旱各類監測預警設施的維護管理,做好值班值守、會商調度所需通信網絡、電話傳真和防汛視頻會商會議系統的運行維護,確保各類系統設備汛期穩定可靠運行。加強衛星電話、“村村響”應急廣播、短信預警平臺的檢測調試,及時排除問題故障,保障預警信息發送和應急通信渠道的暢通。要健全應急衛星電話管理機制,落實鄉鎮長、村主任負責的衛星電話日常管理使用責任制,規范化管理。要推動防汛值班值守系統的迭代升級,加強部、省兩級防汛專項系統操作培訓和推廣使用,確保上下貫通。要結合本地區災害特點和實際需要,在重要防護對象、交通不便地區布局一定數量的搶險救援、應急通信等物資、裝備。
各鄉鎮、街道和市防指成員單位要加強防汛備汛工作的組織領導,有序推進并及時上報工作進展。請各鄉鎮、街道按附件1~5表格形式,市防指各成員單位按附件6表格形式,分別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將階段統計結果報市防汛辦,并于3月25日前以書面文件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備汛工作總結。
聯系人:黃航清,電話0598-3663181,郵箱:yafxb@126.com。
附件:1.鄉鎮(街道)防汛抗旱責任落實情況統計表
2.鄉鎮(街道)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情況統計表
3.鄉鎮(街道)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統計表
4.鄉鎮(街道)防汛搶險隊伍情況統計表
5.鄉鎮(街道)防汛抗旱物資情況統計表
6.市防指成員單位備汛情況匯總表
7.防汛備汛責任清單
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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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鄉鎮(街道)防汛抗旱責任落實情況統計表
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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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鄉鎮、街道 |
防汛抗旱責任落實情況 |
其中落實 |
應急預案修訂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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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責任人 |
包鄉駐村干部 |
鄉 級 |
村 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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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級(人) |
村級(人) |
應修訂(個) |
已修訂(個) |
應修訂(個) |
已修訂(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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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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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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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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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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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1. “防汛抗旱責任落實情況”欄填報已落實的責任人數量,含各級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水庫堤防、地災點、易澇點等重點部位防汛責任人,以及包鄉駐村干部。
2. “應急預案修訂情況”欄填報轄區應修訂、已修訂的預案數量。
3. 請分別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報送階段統計結果。
附件2
鄉鎮(街道)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情況統計表
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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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鄉鎮、街道 |
業務培訓情況 |
防汛演練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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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劃開展場次 |
計劃培訓人數 |
已開展場次 |
已培訓人數 |
其中培訓 |
計劃組織場次 |
已組織場次 |
參加演練人數 |
其中 |
|||||
|
防汛抗旱 行政責任人 |
鄉級演練場次 |
參加演練人數 |
村級演練場次 |
參加演練人數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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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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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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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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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業務培訓情況”欄分別填報計劃開展、計劃培訓和已開展、已培訓的場次、人數;其中“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指市、縣、鄉各級黨政領導。
2.“防汛演練情況”欄填報計劃組織、已組織演練場次和參加演練人數,并細化填報各級演練相關統計數據。
3.請分別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報送階段統計結果。
附件3
鄉鎮(街道)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統計表
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
序號 |
鄉鎮、街道 |
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
水毀工程 修復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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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洪防潮工程設施 |
漁業工程設施 |
水上交通與施工 |
城鎮防澇排澇 |
地質災害 |
避災安置點 |
合計 |
應修復 |
已修復 |
待修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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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排查 |
查出 隱患 |
已整改 |
組織檢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隱患 |
已整改 |
組織檢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隱患 |
已整改 |
組織檢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隱患 |
已整改 |
組織檢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隱患 |
已整改 |
組織檢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隱患 |
已整改 |
組織檢查人次 |
已排查 |
查出 隱患 |
已整改 |
組織檢查人次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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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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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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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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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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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各欄,填報自然災害風險隱患已排查的數量、查出的隱患數量、已整改的數量和組織檢查的人次。
2.“水毀工程修復情況”欄,填報2023年度因暴雨洪澇臺風災害發生水毀的工程設施應修復、已修復和待修復數量,填報時應和同級水利部門核對。
3.請分別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報送階段統計結果。
附件4
鄉鎮(街道)防汛搶險隊伍情況統計表
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
序號 |
鄉鎮、街道 |
隊伍(支) |
人數(人) |
機械 設備(臺)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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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類 |
交通類 |
市政類 |
電力類 |
通信類 |
地質災害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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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隊伍(支) |
人數(人) |
機械 設備(臺) |
隊伍(支) |
人數(人) |
機械 設備(臺) |
隊伍(支) |
人數(人) |
機械 設備(臺) |
隊伍(支) |
人數(人) |
機械 設備(臺) |
隊伍(支) |
人數(人) |
機械 設備(臺) |
隊伍(支) |
人數(人) |
機械 設備(臺)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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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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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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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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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 請落實轄區防汛搶險救援隊伍基本情況,分欄填報匯總數量,并按水利、交通、市政、電力、通信、地質災害等領域細化填報。地質災害類指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支撐隊伍,機械設備統計施工機械、交通車輛、應急發電機等大件器械為主。
2. 請分別請分別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報送階段統計結果。
附件5
鄉鎮(街道)防汛抗旱物資情況統計表
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
序號 |
鄉鎮、街道 |
儲備一線物資(萬元) |
儲備二線物資(萬元) |
其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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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搶險救援 |
應急保障 |
排水排澇 |
抗旱供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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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沖鋒舟(艘) |
橡皮艇(艘) |
救生衣(件) |
編織袋(萬條) |
衛星電話(部) |
汽(柴)油發電機(臺) |
“龍吸水”(輛) |
排水泵(臺) |
抽水水泵(臺) |
應急凈水設備(臺)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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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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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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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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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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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 一線物資指防汛相關部門儲備,可隨時調撥使用的物資,二線物資指非防汛相關部門儲備,必要時可供調撥使用的物資。
2. 請分別請分別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報送階段統計結果。
附件6
市防指成員單位備汛情況匯總表
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
序號 |
單位名稱 |
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
預案演練情況 |
搶險救援保障力量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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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織排查(人次) |
查出隱患(處) |
已整改(處) |
預案 名稱 |
演練 情況 |
專業搶險隊伍( 支/ 人) |
搶險救援裝備(臺套) |
搶險/救災物資(萬元) |
||
填表說明: 1. 本表由市防指成員單位根據防汛抗旱工作職責匯總填報本系統、行業有關備汛情況,相應欄目如有開展按工作實際填報,如無請填“/”。
2. “預案演練情況”一欄填寫預案全稱并備注最近一次修訂時間,演練情況請匯總本行業、本系統開展情況,按“XX場次、XX人參加”格式填報。
3. “搶險救援保障力量情況”一欄匯總填報本行業、本系統的隊伍(按“XX支/XX人”格式)、設備和物資情況。
4. 請分別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報送階段統計結果。
附件7
防汛備汛責任清單
|
重點工作 |
工作內容 |
責任單位 |
時間節點 |
|
一、健全防汛抗旱指揮責任體系 |
1.調整并公布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 |
市防汛辦,各鄉鎮、街道;防指各成員單位 |
3月1日前 |
|
2.制定和完善各行業、部門業務范圍內防汛救災責任清單 |
市防汛辦;水利、應急、自然資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員單位 |
3月31日前 |
|
|
3.落實基層防汛包保責任制,按照“縣包鄉、鄉包村、村包戶”原則,逐級明確包保責任人 |
市防汛辦,各鄉鎮、街道 |
2月29日前 |
|
|
4.明確并公布城市、城鎮、水庫、易澇點、地質災害隱患點等重要區域、重點部位防汛責任人 |
市防汛辦、水利局、城管、自然資源、各水庫管理單位 |
3月31日前 |
|
|
5.調整水庫調度專家組成員 |
水利局、氣象局、水文分中心 |
2月底前,報市防汛辦備案 |
|
|
6.落實汛期24小時值班帶班 |
市防汛辦,各鄉鎮、街道;應急、水利、氣象、水文、自然資源等防指成員單位 |
3月31日前 |
|
|
7.應急救援工作對接,健全工作機制 |
市防汛辦、應急、武警、消防救援 |
4月上旬 |
|
|
8.流域防汛工作對接 |
沙溪、文川溪上下游有關單位 |
3月底4月初 |
|
|
二、全面排查整治風險隱患 |
開展汛前安全大檢查,針對地災點、低洼地帶、病險工程、道路交通、校舍、避災點、旅游景點等重點部位,加強隱患排查,通報問題清單,限時整改,適時開展回頭看。 |
市防汛辦,各鄉鎮、街道;水利、應急、自然資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員單位 |
分別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報送階段統計結果 |
|
三、修訂完善預案方案 |
1.修訂完善本行業、本部門防汛防臺風預案、應急搶險預案 |
市防汛辦,各鄉鎮、街道;水利、應急、自然資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員單位 |
3月20日前,并報市防指備案 |
|
2.制定極端暴雨、超標洪水、超強臺風以及內澇、山洪地質災害防范應對方案 |
市防汛辦;水利、城管、自然資源局 |
3月31日前報市防指備案 |
|
|
3.水庫汛期調度運用計劃和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分級審查審批 |
市防汛辦;水利、工信等成員單位 |
3月31日前完成審查審批,并報市防指備案 |
|
|
4.完成防汛指揮圖、危險區域轉移對象建檔立卡數據和防汛抗旱工作手冊的更新。 |
市防汛辦,各鄉鎮、街道;水利、應急、自然資源、住建、交通、城管、教育、文旅等主要防指成員單位 |
3月10日前報市防汛辦 |
|
|
5.完善鎮村兩級預案 |
各鄉鎮、街道 |
3月31日前 |
|
|
四、強化應急處置建設 |
1.及時報廢和補充更新防汛物資 |
市防汛辦,防指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3月31日前 |
|
2.掌握轄區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分布、組成情況,統計社會應急隊伍,并形成隊伍庫 |
市防汛辦,防指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分別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報送階段統計 |
|
|
五、提高應急保障能力 |
1.全市防汛業務綜合培訓,部門、行業防汛防臺風專項培訓 |
市防汛辦,各鄉鎮、街道;防指各成員單位 |
分別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報送階段統計結果 |
|
2.應急救援技能培訓 |
市防汛辦,各鄉鎮;街道、應急、武警部隊、消防、森林消防、自然資源、衛健等部門 |
3月31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市防汛辦 |
|
|
3.各行業、部門防汛防臺風專項演練 |
市防汛辦,各鄉鎮、街道;防指各成員單位 |
分別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報送階段統計結果 |
|
|
4.防汛防臺風綜合演練 |
市防汛辦;市防指各成員單位 |
分別于2月18日、3月11日、3月25日報送階段統計結果 |
|
|
5.水庫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推演及防汛搶險應急預案演練 |
水利、各水庫、電站管理單位 |
4月30日前 |
|
|
6.沖鋒舟、橡皮艇防汛救援專項演練 |
市防汛辦;消防救援 |
4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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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以自然村為單元開展全覆蓋演練 |
市防汛辦,各鄉鎮、街道 |
4月30日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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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開展防汛抗旱法律法規和防災減災知識進街道、進社區、進村組、進校園等宣傳普及活動 |
防指各成員單位 |
4月初,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市防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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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強化防汛系統設備運維管理 |
1.防汛應急綜合指揮平臺(二期)建設,完善縣、鄉應急綜合指揮平臺。 |
市防汛辦 |
按建設方案,及時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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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汛設施、設備、系統、通信更新保障維護 |
市防汛辦,各鄉鎮、街道 |
3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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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巡檢防汛高清視頻監控點、洪水預警報站點 |
市防汛辦、水利局、水文局 |
3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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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個山洪災害高風險村衛星電話運行檢查工作,健全應急衛星電話縣鄉村管理機制 |
市防汛辦,各鄉鎮、街道;應急局、水利局 |
3月31日前 |
注:本清單為2024年度各級防指成員單位防汛備汛主要工作任務,各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進一步補充完善,及早部署、細化安排,確保防汛備汛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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