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SM03100-0200-2023-00101
- 備注/文號: 永政規〔2023〕9號
- 發布機構: 永安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9-28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現將《永安市民宿發展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永安市民宿發展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民宿業持續健康和高質量發展,盤活城鄉閑置資源,規范民宿經營管理,推動鄉村振興和旅游業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民宿,是指民宿經營者利用當地民居、集體用房等相關閑置資源,為游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民宿的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民宿的發展應當堅持合理規劃、安全有序、體現特色、保護生態、促進旅游等原則,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第二章 申辦條件
第四條 設立民宿必須具備下列條件(詳見附件2):
(一)有合法的土地和房屋使用證明。選址應符合所在地的相關規劃規定,應避開易發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高風險區域。
?。ǘ┯糜诿袼藿洜I的建筑,經營層數不得超過四層,建筑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經營用客房數量不超過14間。(根據文化和旅游部發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065—2019)行業標準)。
?。ㄈ┟袼藿ㄖ敺蠂矣嘘P房屋質量安全的標準和要求。
?。ㄋ模┟袼尴腊踩珣敯凑铡掇r家樂(民宿)建筑防火導則(試行)》(建村〔2017〕50號)執行。
?。ㄎ澹┟袼藿洜I應安裝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按照規定進行住客實名登記和從業人員身份信息登記,并配備必要的防盜、視頻監控等安全技術防范設施。
?。┟袼迲斁哂斜匾奈廴局卫砗桶踩雷o等基礎配套設施,并達到環保要求;應當保持環境衛生整潔,加強衛生管理,公共用品用具要一客一換一消毒,一次性用品用具要一客一換。
?。ㄆ撸┟袼藜鏍I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的,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要求規范經營,確保食品來源、加工、流通等環節的衛生安全,保證食品安全。
(八)民宿經營者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村規民約,尊重當地民俗,維護環境衛生,創建主客共享、文明和諧的旅游環境。
第三章 申辦流程
第五條 建立聯合審批工作機制,成立由市公安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自然資源局、衛健局、文旅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審批小組,由市民宿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民宿辦”)牽頭,聯合受理,聯合審查(流程示意圖詳見附件3):
(一)申報。民宿經營業主填報《永安市民宿備案初審表》(附件4),并提交土地、房屋產權證明、新建或改造設計方案,并征求所在村(居)委會意見,經所在村(居)委會簽署意見后提交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
?。ǘ┏鯇彙`l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后,對經營用房的合法性、房屋安全性、布局合理性、改造設計方案、環保措施、地質災害隱患、是否符合城鄉規劃等進行初審,對符合申辦條件的,向申請人出具一次性告知單(附件6),并指導民宿業主或經營者辦理相關證(照);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永安市民宿經營初審表》簽署意見后報民宿辦備案。不符合條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在整改后可重新申請。
?。ㄈ徟C袼藿洜I業主在完成新建或改造的施工后,并按相關規定取得工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場所衛生許可、從業人員健康證等相關證照以及第三方房屋質量建筑安全、消防安全評估鑒定報告后,應填報《永安市民宿經營聯合審批表》(附件5),并連同完整材料(各一式三份)經所在村(居)委會簽署意見后提交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簽署意見,并上報市民宿辦。市民宿辦接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審批結果后,對相關材料進行初步核驗,如發現問題,及時指導申請人補充完善;初步核驗通過后,市民宿辦通知市公安局、住建局、消防大隊、自然資源局、文旅局及永安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各部門在接到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根據部門職責進行勘察、核驗,并在聯合審批表中出具書面意見,反饋至市民宿辦。
(四)備案。市民宿辦根據各部門意見,對符合申辦條件的,予以蓋章同意;對不符合條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民宿經營者在整改后可重新申請。民宿業主或經營者持通過聯審意見的《永安市民宿經營申報聯合核驗表》向公安機關備案,安裝民宿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和二代證讀卡器后,方可經營住宿業務。
?。ㄎ澹┮验_業持有營業執照的民宿,按照本辦法的民宿申辦條件整改到位后,參照新辦民宿申辦須提交的材料逐級進行申報,經初步審核、現場核驗通過后,辦理相關證照變更和旅客入住登記系統,接受公安機關備案管理。
(六)民宿通過核驗后,改變建筑規格、設施設備和服務項目等發生較大變化的,須向市民宿辦進行報備,必要時市民宿辦將組織現場核驗并重新認定。
第四章 組織實施
第六條 建立市、鄉鎮(街道)、村(居)三級工作機制。市級建立民宿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市發改局、公安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文旅局、衛健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消防救援大隊、永安生態環境局、各鄉鎮(街道)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負責民宿發展過程中重大事項的決策及管理過程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問題的協調和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市文旅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文旅局主要領導擔任。民宿業主及經營管理者負經營管理主體責任,民宿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屬地管理的主體責任,各有關部門負行業監管職責。
(一)文旅局: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事務,牽頭組織、協調開展民宿的聯合審核和日常管理的指導督查。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民宿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制定民宿業產業扶持政策。負責民宿從業人員培訓、等級評定,指導民宿業主或經營者規范服務、提升服務質量。做好民宿政策引導、宣傳推廣等各項工作。
(二)公安局:負責統籌全市民宿治安管理工作,落實旅客住宿登機制度;屬地公安派出所負責落實日常旅客入住四實登記、治安管理等監督檢查。
(三)發改局:指導規范民宿價格和收費行為;按照政府投資現行政策,支持民宿發展需要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四)財政局:負責民宿相關資金的核撥,配合提出民宿相關扶持政策。
(五)自然資源局:負責保障民宿發展用地,指導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和宣傳工作。
(六)住建局:負責審核房屋是否經具有法定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可靠性鑒定、檢測結論是否符合要求;指導屬地抓好民宿房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屬地做好民宿與旅游特色村的相關基礎設施配套銜接。
(七)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審核房屋第三方機構消防安全評估是否具有法定資質;加強對民宿投入使用后的消防的監管和指導;將聯審合格民宿經營場所納入消防監督抽查范圍,依法開展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
(八)農業農村局:統籌農業資源整合,指導農副土特產品通過民宿聚集渠道銷售,推廣鄉村民宿合作社模式,推動民宿與農業的融合發展。
(九)衛健局:負責民宿經營單位衛生許可和從業人員健康的審查;加強對民宿日常經營中的衛生監督與指導,做好民宿從業人員健康審查、開展衛生培訓等工作,依法查處衛生健康違法經營行為。
(十)應急局: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關部門落實民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一)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民宿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的審批;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查處食品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和監督民宿依法誠信經營、明碼標價、公平競爭。
(十二)生態環境局:負責加強對民宿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管和業務指導,負責指導旅游民宿建設環保設施、審核監管是否符合環保排污要求。
(十三)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市民宿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相應機構,配備人員,負責屬地范圍內民宿的受理、初審、指導、服務、統計、安全等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對民宿改造進行全過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七條 民宿經營者負責本場所安全責任,不得有下列行為,違者由相關部門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經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認定情節嚴重的可取締民宿經營資格:
?。ㄒ唬┎话匆幎▽θ胱∮慰瓦M行登記;
?。ǘ┘m纏消費者或強行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提供服務;
?。ㄈ┊a品銷售和服務不實行明碼標價,違反價格相關法律的;
?。ㄋ模┙洜I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有害人體健康的食品;
(五)經營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或者其制品;
?。┙洜I國家明令禁止個人經營的物品;
?。ㄆ撸┪廴经h境、亂搭亂建、亂占亂用土地;
(八)發生重大有效投訴;
?。ň牛┏霈F消防、安全等責任事故;存在重大房屋結構或消防安全隱患;
?。ㄊ氖缕渌`反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被取締經營資格的民宿,民宿經營者自撤銷備案之日起兩年內再次申請備案的,備案主管部門可以不予受理。
第九條 未備案而擅自經營旅館業的,由公安部門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依法處置。
第十條 民宿產權、經營權發生變更的,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民宿窗口備案。
決定終止營業的,應提前向民宿窗口辦理注銷手續,應當恢復原貌的恢復原貌,配套的臨時構筑物必須無條件拆除。
第六章 政策扶持
第十一條 創新招商模式,積極引入高端品牌民宿,推進精品民宿發展提檔升級。對起到行業示范作用的品牌民宿,統一納入旅游營銷體系開展宣傳推廣,鼓勵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和國有企業選擇民宿舉辦培訓和職工療休養。
第十二條 大力推進我市民宿產業快速發展,對經部門聯審及市民宿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同意認定的民宿經營者,享受統籌營銷、以獎代補等扶持政策。(具體措施另行制定)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本辦法施行之前已開展的運營實體,應當自施行之日起組織申報。
第十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永安市文體和旅游局。
附件:1. 永安市民宿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2. 永安市民宿經營基本要求
3. 永安市民宿經營申報流程圖
4. 永安市民宿經營初審表
5. 永安市民宿經營聯合審批表
6. 永安市民宿經營聯合審批一次性告知單
附件1
永安市民宿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廖正樓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上官昌飛 市文旅局局長
魏中華 市公安局副局長
成 員:賴麗華 市發改局副局長
王茂財 市財政局副局長
羅文光 市自然資源局總規劃師
易少平 市住建局副科級干部
魏曉龍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安傳勇 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鄭龍鳳 市衛健局副局長
張亞洲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鄧 海 三明市永安生態環境局三級主任科員
謝曉鋒 市消防救援大隊副大隊長
楊曉龍 曹遠鎮副鎮長
藍 中 大湖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
肖洪偉 小陶鎮黨委宣傳委員
黃慧敏 安砂鎮黨委宣傳委員
李曉慶 貢川鎮政府副鎮長
詹文天 西洋鎮黨委宣傳委員
鄭虹蘭 洪田鎮黨委宣傳委員
羅志杰 槐南鎮黨委宣傳委員
廖美英 青水畬族鄉宣傳統戰委員、副鄉長
熊 丹 羅坊鄉宣傳統戰委員、副鄉長
陳詹榮 上坪鄉黨委組織委員
魯 云 燕東街道黨工委宣傳委員
洪碧花 燕南街道黨工委宣傳委員
黃健娟 燕西街道黨工委宣傳委員
蘭方萌 燕北街道黨工委宣傳委員
市民宿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市民宿辦),辦公地點設在市文旅局,辦公室主任由上官昌飛兼任。因工作或職務變動不再擔任的,由繼任者履行職責。
附件2
永安市民宿經營基本要求
為引導永安市民宿發展,規范經營行為,提高服務水平,推進標準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福建省旅游條例》《農家樂(民宿)建筑防火導則(試行)》(建村〔2017〕50號)、《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065-2019)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要求。
一、總體要求
?。ㄒ唬┯泻戏ǖ耐恋睾头课菔褂米C明。
?。ǘ┟Q使用要求:民宿的名稱中不應使用“賓館”“酒店”等易造成概念混淆的專有名詞。
?。ㄈ┮装l生危險的區域和設施應設置清晰、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符合GB2894的要求。
?。ㄋ模┮兹?、易爆物品的貯存和管理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應符合GB15603的要求。
?。ㄎ澹⒏黝愊嚓P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責任,定期開展演練。
?。┦称凡少彙⒓庸?、清洗、消毒等應符合GB31654的要求。
(七)衛生條件應符合GB37487、GB37488的要求。
?。ò耍┥钣盟òㄗ詡渌春投喂┧螱B5749的要求。
?。ň牛┦覂韧庋b修與用材應符合環保規定,達到GB50016的要求。
?。ㄊ臉I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持證上崗。
(十一)應配備口罩、測溫槍、消毒液等預防疾病所需的基本物資。
(十二)建設、運營應因地制宜,采取節能減排措施。
?。ㄊ┨峁┎惋嫹諘r應制定并嚴格執行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的相應措施。
?。ㄊ模├鴳鶕鞯叵嚓P要求分類放置,污水統一截污納管或自行處理,達到GB8978的要求,不得排入飲用水源保護范圍。
?。ㄊ澹┓枕椖繎ㄟ^文字、圖形方式公開,并標明營業時間,收費項目應明碼標價。
二、公共環境和配套
?。ㄒ唬┻M入性良好,應至少有一種交通方式方便到達。
?。ǘ┧卩l村(社區)應有良好的生態環境。
三、建筑和設施
(一)建筑外觀應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ǘ┛头繎獦擞忻Q或編號。
?。ㄈ┛头繎鋫浔匾募揖?,方便使用。
?。ㄋ模┛头繎星鍧嵭l生的床墊、床上棉織品(床單、枕芯、枕套、被芯、被套、床襯墊)、毛巾等。
?。ㄎ澹┛头繎星鍧嵭l生的水壺、茶具和飲用水。
?。┛头繎谐渥愕恼彰?,有窗簾等遮光設施。
(七)客房應有方便使用的衛生間,提供冷、熱水,照明和排風效果良好,排水通暢,有防滑防濺措施。
?。ò耍┛头繎羞m應所在地區氣候的采暖、制冷設備,效果良好,各區域通風較好。
?。ň牛┛头繎蟹奖闶褂玫拈_關和電源插座。
?。ㄊN房應有消毒設施,有效使用。
?。ㄊ唬N房應有冷凍、冷藏設施,生、熟食品及半成食品分柜放置。
四、衛生和服務
?。ㄒ唬┛头俊⒉蛷d、廚房、室內外公共區域及設施應整潔、衛生。
?。ǘ┛头看矄巍⒈惶?、枕套、毛巾等應做到每客必換,并能應賓客要求提供客房服務,公用物品應一客一消毒。
?。ㄈ┬l生間應有防潮通風措施,每天清理不少于一次,無異味、無積水、無污漬。
?。ㄋ模扇∮行У姆老x、防蛇、防鼠等措施。
?。ㄎ澹皶r清理垃圾,符合當地垃圾分類相關要求。
(六)民宿主人應參與接待,鄰里關系融洽。
?。ㄆ撸┙哟藛T應熱情好客,穿著整齊清潔,禮儀禮節得當。
?。ò耍┙哟藛T應掌握并熟練應用接待服務、客房服務、餐飲服務等業務知識和技能。
?。ň牛┙哟藛T應熟悉當地旅游資源,能用普通話提供服務,可以提供外語服務。
?。ㄊ峁┎惋嫹栈蛑苓叢惋嬓畔ⅰ?/p>
?。ㄊ唬Wo賓客隱私,尊重賓客的宗教信仰與風俗習慣,保護賓客的合法權益。
?。ㄊ型黹g值班人員或值班電話。
五、經營和管理
?。ㄒ唬┙⒔洜I檔案,方便對客服務。
?。ǘ┕纪对V電話,能有效處理各類投訴。
?。ㄈ┙⒃O施設備維護保養、煙道清洗、水箱清洗等管理制度,定期維保、有效運行。
(四)建立管理制度和服務規范,定期對接待人員進行培訓。
?。ㄎ澹┩ㄟ^媒體平臺開展宣傳和營銷。
附件3
永安市民宿經營申報流程圖《編號》

附件4
永安市民宿經營初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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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 名稱 |
業主 姓名 |
聯系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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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號碼 |
計劃投資金額 |
萬元 |
計劃從業人數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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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 情況 |
位于 鄉(鎮/街道) 村(居) 路 號,場所性質:(租賃/自有),樓層 層,建筑面積 平方米,建造竣工時間 年 月。計劃經營范圍為 。其中營業客房數 間,床位數 個,餐桌數 桌,餐廳面積 平方米,廚房面積 平方米,其他經營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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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 承諾 |
本人(本單位)承諾對申請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房屋的安全性、新建或改造施工中以及開始經營后的安全負責。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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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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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 街道 意見 |
(對經營用房的合法性、房屋安全性、布局合理性、改造設計方案、環保措施、地質災害隱患、是否符合城鄉規劃等進行初審)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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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永安市民宿經營聯合審批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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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 名稱 |
業主 姓名 |
聯系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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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號碼 |
計劃投資金額 |
萬元 |
計劃從業人數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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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 情況 |
位于 鄉(鎮/街道) 村(居) 路 號,場所性質:(租賃/自有),樓層 層,建筑面積 平方米,建造竣工時間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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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內容 |
經營范圍為 。其中營業客房數 間,床位數 個,餐桌數 桌,餐廳面積 平方米,廚房面積 平方米,其他經營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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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 承諾 |
本人(本單位)承諾對申請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并嚴格按照市公安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文旅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的要求依法依規經營。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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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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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 街道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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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 資源局 核驗 意見 |
土地使用合規性: 是否有地質災害隱患: 其它: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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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核驗 意見 |
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房屋可靠性鑒定是否符合要求: 鑒定、檢測結論是否符合要求: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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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 環境局 核驗 意見 |
是否符合環保排污要求: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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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局 核驗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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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核驗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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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民宿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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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永安市民宿經營申報聯合審批一次性告知單
1. 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2. 食品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3. 人員健康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4. 法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5. 民宿建筑的產權證或村級組織對該房屋產權的核實意見,并復印一式三份,租賃經營的還應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一式三份)。
6. 標明經營場所各層出入口、內部通道、客房房號等主要功能區分布及監控、消防等技防設施安裝位置的平面示意圖復印件(一式三份)。
7. 房屋鑒定報告:申請人自行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建筑可靠性鑒定,鑒定結論必須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申請人需提供鑒定機構資質、鑒定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等材料。
8. 建筑消防安全評查報告:消防安全必須經具有法定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且檢測結論必須符合要求。申請人需提供檢測機構資質、委托檢測合同、檢測費用發票及檢測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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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