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SM03100-0300-2025-00001
- 備注/文號: 永政地〔2025〕1號
- 發布機構: 永安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10
2024年12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征收了集體土地0.1686公頃(閩政地〔2024〕765號)?,F將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永安市2024年度第十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項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擬征收土地位于小陶鎮五愛村,東至林地,西至道路,南至林地,北至林地。(具體位置詳見項目規劃選址紅線圖)
三、被征收村、土地面積及土地用途
擬征收小陶鎮五愛村園地0.0175公頃、林地0.1511公頃。土地用途為公用設施用地。
四、征地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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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類 |
面積 ?。ü暎?/p> |
征地補償標準(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萬元/公頃) |
青苗費 ?。ㄈf元/公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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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地 |
0.0175 |
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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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 |
0.1511 |
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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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0.1686 |
五、征收工作安排
本次征收土地的實施單位為小陶鎮人民政府,本公告發布后征地實施單位根據征地調查確認成果支付征地補償費,并收集征地涉及的土地權屬證件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權屬注銷登記。
六、其他事項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有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如對省政府土地征收批復有異議的,請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逾期不申請復議的,視為放棄。
自項目征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凡搶栽、搶種、搶建的各類青苗、地上附著物和房屋等,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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