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SM03100-3000-2024-00008
- 備注/文號: 永政文〔2024〕9號
- 發布機構: 永安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30
2023年,永安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工作,持續推動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現將主要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著力加強領導,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
1. 堅持黨的領導。制定下發《中共永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2023年工作要點》,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目標責任考核。先后4次市政府黨組會、4次常務會議研究審議法治政府建設重要工作。組織制定《永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永安市政府合同管理辦法(試行)》《永安市行政應訴管理辦法》,不斷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2. 堅持示范帶動。市政府主要領導帶頭學法用法述法,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民法典等作為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和黨校干部培訓必修課程,引導廣大領導干部自覺樹立法治思維、貫徹法治理念,落實法治政府建設。
3. 堅持壓實責任。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將各單位工作情況列為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績效考評重要內容。在今年6月召開的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工作推進視頻會上,對我市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市創建工作做出具體部署,細化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指標體系,對法治政府示范創建七大項任務100項指標進行責任分解,高質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省級實地評估迎檢工作。
?。ǘ┲ι罨母?,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 嚴格規范權力運行。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全年合法性審核21份行政規范性文件,向三明市政府和永安市人大常委會備案19份。開展政府部門及鄉鎮(街道)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根據“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要求各鄉鎮街道及市直各單位組織評估清理歷年來本單位制發的各類行政規范性文件,形成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清單,在政府網站集中發布,按要求向福建省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數據庫報送。
2. 不斷完善制約監督。自覺接受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市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160件,市政協委員提案173件。制定行政執法監督計劃,開展2023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建立法治督察與紀檢監察監督協作配合機制,推動全面依法治市和全面從嚴治黨在我市黨委和政府監督工作中協調銜接相互促進、有機統一。根據《永安市行政敗訴案件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文件精神,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行政敗訴案件問題線索4件。
3. 全面推行法律顧問。印發《永安市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把法律服務、法律保障和法律宣傳覆蓋全市黨政機關,進一步提高我市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全市15個鄉鎮(街道)和各部門法律顧問實現全覆蓋,基本建成政府法律顧問網絡。同時,將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實施情況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納入目標管理綜合考評。
4. 提升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質效。推行“1+5”行政復議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監督效能,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2023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59件,審結55件,其中,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的復議案件9件;通過釋法明理和溝通協調,促成申請人自愿撤回復議案件17件;全年未發生經行政復議后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案結事了率100%。加強行政應訴能力建設,建立行政應訴案件專職聯絡員、行政應訴備案等制度,強化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力度。2023年,我市行政敗訴率同比下降18.53%。
5. 穩步推進行政執法改革。貫徹落實省政府工作部署,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政府辦主任、司法局局長擔任組長,9家執法部門和15個鄉鎮(街道)分管領導為成員的省一體化大融合平臺工作專班,形成領導有力,責任明確,協同聯動的工作新格局。全力推進“一體化大融合行政執法平臺”建設工作,分批次完成全市22家部門、15個鄉鎮(街道)的“閩執法”設備配備并開展案件錄入工作,鄉鎮(街道)平臺共錄入行政檢查案件138件、行政處罰13件。承接省上“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試用清單,將36個行政執法事項綜合為7個場景,14個部門參與,共檢查企業(或個體工商戶)237家,檢查車輛200余輛,減少檢查次數664次,出動執法人員652人次,給予行政處罰48起。
(三)著力夯實基礎,增強全民法治觀念
1. 不斷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開辦“平安永安·法治進行時”電臺欄目,開展“法律七進”“民法典宣傳月”“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等專題法治宣傳活動,因地制宜建成主題法治公園4個,在全社會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做優法治社會品牌,共創建“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1個、“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7個,“三明級民主法治示范村”28個,中央紅軍標語博物館入選福建省首批紅色法治文化遺存目錄,槐南鎮洋尾村獲評“全國鄉村治理示范村”。全市共培育1559位“法律明白人”,并頒發“法律明白人”證書和徽章。
2. 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強化執法培訓,組織全市16家行政執法部門對15個鄉鎮(街道)完成第二輪行政執法專題培訓,共開展培訓16場次,參訓人員450余人次,進一步提升鄉鎮(街道)執法能力。加強執法隊伍監管,開展全市222名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證件的換發、換領和申請工作,全面梳理核查執法人員情況,進一步審核完善證件管理系統中的執法人員信息,不斷優化行政執法隊伍管理。
3. 優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深入推進“1個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5個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263個村(居)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的三級實體平臺建設,加快推進“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平臺和集咨詢、法律援助初受理、預約調解等一體化的公共熱線服務平臺融會貫通。共接待法律咨詢2168人次,受理各類援助案件199件,法律幫助案件494件,應援盡援率100%。首創“訴前調解+賦強公證”訴源治理新模式,不斷健全完善“檢察+提存公證”等公證模式,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開展公證法律援助、減免公證服務費用。永安公證“148”品牌創建做法在全省“148”品牌創建工作現場推進會上做經驗交流。
?。ㄋ模┲R聚力量,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1. 深化“放管服”改革。創新推出“持證主體授權用證”模式;優化布設“e政務”一體機11臺,e政務自助服務事項提高至249項,e三明“掌上辦”政務服務事項2962 項,其中“秒批秒辦”事項17項。完成“一照多址”、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等7項營商環境創新改革舉措,完成“加強告知承諾事中事后核查”等15項深化集成創新舉措。動態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明確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共260項,堅決防止清單之外存在違法實施行政許可事項。
2. 推行包容審慎監管。統籌協調市直22個行政執法單位,梳理編制“包容審慎監管執法”不予、從輕、減輕處罰和免予行政強制等“四張清單”事項,打破傳統的“以罰代管”“一罰了之”等執法模式,為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新業態、創新型企業在發展中提供更包容的制度環境。
3. 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持續壓縮審批事項辦理時限,行政許可事項審批時限壓縮率 92.89%,即辦事項占比81.58%,平均審批環節 2.27個;全流程網辦提高至91.76%,“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提高至99.79%;健全企業群眾“一件事一次辦”集成套餐服務體系;組織召開“一件事一次辦”工作推進會,全面梳理配置“一件事一次辦”主題套餐,不斷提升辦件覆蓋面和辦件量。
二、存在問題和不足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仍有差距。一是基層法治政府建設水平不均衡,依法行政基礎還相對薄弱;二是個別單位法律專業人才不足,行政執法整體效能與人民群眾的期待尚有距離;三是基層法治隊伍素質、力量等與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行政執法改革等要求不相適應等。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市將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堅持不懈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為永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治保障。
1. 持續推進法治政府示范創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構建更加科學合理的法治政府建設指標考核體系,強化督察檢查,序時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目標任務落實。
2. 持續推進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嚴格落實合法性審查、備案審查、有效期制度,著力構建法治政府建設的制度支撐。充分發揮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合同審核及行政訴訟等涉法事務中的職能作用,規范權力運行,防范法律風險。
3. 持續提升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質效。推進“一體化大融合平臺”及“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機制落實,建立健全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統籌協調機制,進一步規范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行為。
4. 持續強化法治隊伍力量建設。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部門法制機構設置,加快配齊配強符合資質的法制機構專業人才,開展行政執法專題培訓,提升執法人員辦案能力、調解技能等業務知識儲備,以適應新時代法治建設工作要求。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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