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鄉村振興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日期:2022-08-25 09:18 來源:政府信息公開中心
| | | |

序號

公開事項

公開內容(要素)

公開依據

公開時限

公開主體

公開渠道和載體

公開對象

公開方式

公開層級

一級事項

二級事項

全社會

特定群眾

主動

依申請

縣級

鄉、村級

1

政策文件

行政法規、規章

1.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鄉村振興領域的行政法規;

2.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鄉村振興領域的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市委扶貧開發成果鞏固與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政府網站、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2

規范性文件

1.各級政府及部門涉及鄉村振興領域的規范性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市委扶貧開發成果鞏固與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政府網站、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3

其他政策文件

1.涉及鄉村振興領域其他政策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市委扶貧開發成果鞏固與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政府網站、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4

監測對象

監測對象識別

1.監測對象及范圍;

2.監測程序(初步篩選、村級申報、部門比對、鄉鎮審核、縣級審批、公告標識);

3.識別結果(監測對象名單)

《中共福建省委扶貧開發成果鞏固與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的通知(閩委振興組〔2021〕5號)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市鄉村振興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監測對象所在行政村 政府網站、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5

監測對象退出

1.退出程序(民主評議、村級公示、鄉鎮審核、縣級審批);

2.退出結果(退出監測對象名單)

《中共福建省委扶貧開發成果鞏固與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的通知(閩委振興組〔2021〕5號)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市鄉村振興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監測對象所在行政村 政府網站、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6

銜接資金

財政銜接資金分配結果

1.資金名稱;

2.分配結果

《福建省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閩財農〔2021〕15號) 資金分配結果下達20個工作日內 市鄉村振興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村委會 政府網站、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7

銜接資金項目

項目庫建設

1.申報內容(含項目類別、項目名稱、建設性質、項目地點、資金來源和規模、受益對象、績效目標、鞏固拓展機制等);

2.申報結果(項目庫規模、項目名單)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做好縣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管理的通知》(國鄉振發〔2021〕3號)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市鄉村振興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村委會 政府網站、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8

年度計劃

1.項目名稱、項目類型、開工和竣工時間、項目地點、建設規模和性質、資金來源及規模、實施單位、主管單位、績效目標等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做好縣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管理的通知》(國鄉振發〔2021〕3號)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市鄉村振興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村委會 政府網站、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9

監督管理

監督舉報

1.監督電話(12317) 《福建省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閩財農〔2021〕15號) 信息形成(變更)20個工作日內 市鄉村振興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政府網站、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相關鏈接: